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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莆田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出台

发表时间:2022-02-08  来源:湄洲日报
  日前,莆田市出台了《莆田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升,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率达75%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同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市城乡供排水信息系统。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在重点任务、实施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行动计划》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县区(管委会)要按照城乡排水一体化规划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落实“一县一规划、一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厂、集中、分散”等技术路线,强化资源化利用,实施精准治污。坚持“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统筹考虑,与农村道路、河道整治、环境治理等项目协同建设,与城镇(含乡镇)污水厂网建设、农村户厕改造协同推进,提升治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试点,探索智慧监管模式。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各方力量,推动项目落地,加强日常监督,推行社会共治。
  《行动计划》要求,各县区(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实施主体,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县属国有企业与省内有投融资能力、项目运营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相关经验的国有企业合作组建专业公司,负责项目的“投、建、管、运”,稳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长效运维机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使用者付费标准,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
  在落实莆田市作为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市的工作要求方面,《行动计划》强调,要加强统筹规划,打破城乡界限,按照实施步骤,至2022年底,各县区基本建立“投、建、管、运”区域一体化机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率达到省里要求的25%以上,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试点市、县任务,探索建立城乡供排水一体化治理模式。(林英)

[责任编辑:傅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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