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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还当有所不播

发表时间:2021-12-17  来源:莆田文明网

  8个未成年孩子痛失双亲,成为遗孤,遭遇之悲苦,令人动容。一些网红闻之却“如获至宝”、蜂拥而至,不顾对孩子们造成“二次伤害”的可能,为的仅仅是博人眼球、增加流量。对这类突破基本伦理底线的行为,就该旗帜鲜明地制止,依法予以严惩。令人忧心的是,这样毫无底线的直播绝非仅此一例,而是屡见不鲜。(12月16日 《光明日报》)

  近日,众多主播扎堆在江西宜春一对意外身亡的夫妻家门口,“围猎”8个遗孤的行为,揭露出网络直播繁荣发展之下乱象丛生的一面。直播作为一种具有较强的公开性和传播性的网络活动,相比于其他传统线下行为能够更轻易地扩大其内容影响力,因此就要求直播用户具备更高的公共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这种利用受害者家属,尤其是未成年人作为直播对象吸引大众眼球,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不仅是侵犯他人隐私违背商业道德,更是消费他人苦难践踏伦理道德。

  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自媒体形式的盛行,为许多个体开创出一种通过分享和展示生活日常增加关注,打造流量数据从中获利的新经济业态,网络直播便是其中之一。在其发展初期,网络直播的内容多是展现直播账号所有者本人的生活,例如才艺表演、手工制作、日常趣事等等,一方面开拓个人表达自我、互动分享的公共空间,一方面满足大众了解社会百态、欣赏多元文艺的精神需求,实现个人层面与社会层面之间的互利。

  然而,受个体内容产出的有限性、社会偏好的多样性等因素限制,并非所有直播都能得到可观的关注度。因此,部分直播用户开始为了赚取流量不择手段,故意选取低俗、恶俗、甚至是突破三观和底线的内容制造吸睛效应,丝毫不顾及对他人产生的困扰伤害和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若是任由此类内容泛滥,将严重破坏网络直播生态的良性发展,影响公众培育正确的价值取向。

  尽管法律法规在网络直播这一新兴领域并不完善,但并不表示对主播而言法无禁止皆可播。当前网络正值“清朗活动”,这些不当的直播内容便是其有力清理的对象之一。除去外在约束,直播从业者也需要从内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不以侵犯他人获利,不以歪风邪气为荣,而是将积极健康、文明风雅作为直播内容的取向标准,专注加强自身技能和表现效果来赢得观众喜爱和认可,从而实现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和双赢。

  正所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网络直播也应当有所播有所不播,播新鲜事不播丑事,播幸福感不播恶感,播正能量不播流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那些一味试图用劣质内容玩弄眼球的哗众取宠者,终究会被大众所厌弃,只有真正生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质内容的创作者,才能最终收获广大的观众和长久的支持。(言冉)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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